为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<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>的通知》(中办发〔2021〕40号)精神和教育部、省教育厅、市教育局相关要求,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、提升教育服务能力、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,依据《江岸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》解决群众实际难题,经研究,特制订《江岸区义务教育阶段鄱阳街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》。
一、基本原则
(一)坚持学生自愿。学校组织课后服务,不得强迫或动员学生。有特殊意愿的家长需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。
(二)确保全面覆盖。实现全区各小学提供课后服务的学校全覆盖,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。
(三)加强规范管理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及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规律,积极探索“5+2”课后托管服务模式,保障工作有序推进。
(四)坚持安全第一。做好课后服务安全预案,细化安全管理措施,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切实保障师生安全。
(五)实行成本收费。坚持非营利性收费,收费标准按上级文件要求执行。
二、托管服务范围、时间、内容及收费标准
(一)实施范围: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
(二)服务时间及收费标准:
时间:14:40——18:00 一、二年级课后服务
15:40——18:00 三至六年级课后服务
收费:每生/月 元
服务内容:课后服务内容应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,采用“1+X”托管服务模式,丰富课后服务内容,提高课后服务质量。“1”是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,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补习辅导;“X”是指导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,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、文体、艺术、劳动、阅读、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。
三、经费管理
(一)建立成本分摊机制。2021年秋季起,学生参加学校课后服务,按月收取课后服务费,服务费收取按政府部门审批公示后的标准执行。课后服务期间产生的水、电、气消耗等其他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承担。建档立卡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可按照有关资助政策减免费用。
(二)规范课后服务经费管理。课后服务收费按照有关财经制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管理,专款专用,不得随意侵占、挪用;不得列支其他无关费用;费用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。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。
(三)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中途提出不再参加,要求退费的,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,可退回剩余费用(当月参加课后服务实际在校天数累计法定工作日一半及以下的,按半个月收取课后服务费;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,按一个月收取课后服务费)。
(四)加强经费监管。学校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经费管理使用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,严格执行国家和市财务管理规定,自觉接受财政、审计及上级主管部门监督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
实施学生课后服务,事关百姓福祉、事关社会和谐,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。全体干部教师要统一思想,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、抓好,积极稳妥推进。
(二)健全机制,规范管理
学校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,做到分工明确,责任到人,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、家校联系制度、准入和退出机制、公示制度、课后服务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,做到集中有人监管,活动有安全措施、进出有统一组织,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,要建立信息平台,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课后服务的科学化水平。
(三)强化培训,探索规律
建立一支以在校教师为主,结构合理、数量和质量满足需要的课后服务队伍,通过培训、学习、自修等多种形式,提高教师辅导课业、组织活动的能力。在学生课后服务实施过程中,既要注重实践经验的积累,也要注重相关理论的研究。
(四)营造氛围,加强监督
加大宣传力度,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,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,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,通过发放告知书、信息提示、召开家长会、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,明确学校、社会、课后服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,切实界定清楚责任、保障各方知情权,切实加强课后服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,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平稳、顺利开展。
2022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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